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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你給我看看這個化驗結果,我是不是得了癌癥了”
“大夫,這個腫瘤指標升高,我還要做些什么”
每年到了集中體檢的時候,因為體檢項目中化驗的“腫瘤標志物”指標升高而產生恐慌的體檢人員還真的不少。
體檢者對于腫瘤標志物升高而產生的恐慌在于我們每一個人來說都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畢竟在我們的周圍,各種惡性腫瘤的發生已經不再是一個少見病。而且,沒有誰的朋友、同事、親戚之中會沒有腫瘤患者的存在。
正是因為如此,昨天的自己還是一個健康者,而今天的體檢中就出現與腫瘤發生了糾葛,這樣的結果著實難以讓人接受。
其實,對于很多人來說,目前對腫瘤的關注程度已經提高了不少,防癌體檢、腫瘤篩查也更是被大家所認可。“早預防”“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的“四早”理念也被大家所接受。也正是因為如此,腫瘤標志物也就順理成章的走進了體檢項目之中。
這樣也就出現了文章開始所面對的問題。面對著常規體檢過程中出現的腫瘤標志物升高,就一定是患有癌癥了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這其中最為主要的原因就是,腫瘤標志物的升高并不一定就是由于癌癥所引發的。雖然在很多的時候,腫瘤標志物可以反映腫瘤細胞的存在,腫瘤的生長。但是這一類所謂的與腫瘤直接相關的標志性物質也有他的局限性。在一些良性疾病中,腫瘤標志物也可以出現異常升高,或者是表現為陽性的狀態。這樣的狀態不免有些虛晃一槍或者是消息不準的嫌疑。
面對著化驗檢查中涉及“腫瘤”兩個字的項目出現了異常,又有誰會顯示的無比淡定呢。即便如此,在臨床實踐過程中,還是需要我們更加陳著、冷靜的面對著這些問題,既不放過體檢中存在的一絲具有提示作用的蛛絲馬跡,也不過分夸大化驗檢測的結果,導致患者的恐慌。
腫瘤標志物升高,不能代表患者發生了惡性腫瘤。即便是在健康的成年人中,腫瘤標志物的化驗結果也不是“零”。畢竟在我們的體內還會有很多“正常的”“良性病變的”“潛在危險性”的細胞也會產生不同含量的腫瘤標志物。有的時候,一些急性炎癥,或者是長期的慢性炎癥也可以導致腫瘤標志物的升高。這樣,就使得非腫瘤的患者化驗檢查中也會有腫瘤標志物的存在。至于他成為腫瘤特征性診斷的標準,也是具有著一個數據的參考范圍,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正常范圍”。
對于腫瘤標志物數值上的確切價值,我們更加看重的則是腫瘤標志物的動態變化趨勢。也就是腫瘤標志物在一段時間內的連續、動態變化趨勢。臨床上,一般會對無原因性的腫瘤標志物升高患者實施連續檢查,每次檢查的間隔以2-4周為宜,連續檢查3-4次,嚴密觀察指標的變化趨勢。對于那些持續性、漸進性的腫瘤標志物升高的患者,則是要引發臨床足夠的重視,并實施有針對性的檢查,明確升高的原因。
在常規的日常體檢中,實施腫瘤標志物檢測具有著積極的作用。通過血液途徑的腫瘤標志物檢測,可以較早的發現機體內腫瘤性疾病的存在,而且,這樣的提示作用相對于影像學檢查,如X線、超聲、CT、MRI或者PET-CT等發現腫瘤,或者是發現腫瘤復發、轉移均提早2個月到6個月左右。尤其對于那些無任何臨床癥狀的腫瘤患者,其檢測意義較為突出。
對于已經明確診斷的腫瘤患者而言,腫瘤標志物檢查陽性的患者,隨著診療過程的實施,其指標可以發生針對性改變,這樣的變化也就具有了提示腫瘤是否有復發、轉移的作用。
既使腫瘤標志物具有這樣的特點和優勢,腫瘤標志物的化驗檢查也不是放置于四海皆可以使用的。臨床上,大家更加趨向一致性的意見還是應用于具有高危因素的人群,尤其是實施腫瘤篩查和已經確診為腫瘤的患者。對于無癥狀的健康體檢者,選擇腫瘤標志物實施檢查則建議具有針對性。目前臨床上推薦使用的,具有相對較高特異性,早期診斷作用的標志物包括:甲胎蛋白(AFP)篩查原發性肝癌,糖類抗原125(CA125)篩查早期卵巢癌,前列腺特異抗原(PSA)篩查前列腺癌相對較為特異。而對于那些采用多種腫瘤標志物組合實施篩查的方式,目前推薦的強度并不是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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