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網友在網上爆料:聲稱其母因服用抗癌中藥后死亡!處方如下:

原話:“母親因服用某中醫館所開方煎制的中藥兩天后,突然去世”。
據了解,該中醫館開設已有386年,是中華老字號,湖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被譽為“初清三杰”“中國四大藥號”之一。
引發爭議之一就是山豆根,藥典規定3-6克,該處方10克!
我在臨床帶教時經常強調:臨床用藥嚴格遵循藥典規定,尤其年輕的大夫,否則一旦發生意外,打官司必輸!
可能這種觀點太保守了!
但現在的醫療環境有一些復雜。
臨床我有時候也會超量使用一些藥物,尤其是在認為必須要超量才會起作用,并且有前輩醫案背書,使用前提是辨證要精確。
但通常會告知患者,并且要留電話微信隨訪!
有時候會為了一味非常規使用的藥物輾轉反側!
有時候在想:需不需要簽一個風險同意書?
臨床安全和療效需要兼顧,有時候安全優先考慮,畢竟患者絕大部分也不愿意承認風險。
因為有一個某知名藥店生半夏的前車之鑒!

不知道開頭所說開方醫師的思路是什么,就個人經驗而言,晚期腫瘤治療本身治療棘手,通常臨床表現是西醫說的惡液質,即中醫的氣陰兩虛,正虛為主,免疫力低下。
治療還是以扶正固本為主,兼以清熱解毒。
如果使用大量的清熱解毒藥物固然可以有抗腫瘤作用,但進一步會損傷機體正氣。
跟隨老師學習治療腫瘤后的一點心得,老人家腫瘤治療注重“和合思想”:以和為貴,以平為期。平淡中見神奇,方為大道!
中正平和即是為人處事之道,亦是為醫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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