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管癌多表現為進食梗阻,但梗阻的嚴重程度和病情嚴重程度并不成比例,換言之就是癥狀的嚴重程度并不代表疾病自身的嚴重程度,有些很晚期的腫瘤可以沒有任何癥狀,而有些早期的腫瘤可以有各種可能的嚴重癥狀。
食管癌病情的嚴重程度主要取決于腫物的外侵和淋巴結轉移,血行引起的肝、肺轉移等較少見,所以說“晚期”食管癌是一個相對的概念,說進展期食管癌/局部晚期食管癌可能更貼切。
目前“晚期”食管癌能否手術一定要找胸外科醫生看增強CT來評估,如果有手術機會,一般選擇先放化療,或者先化療,待腫物和轉移淋巴結有所縮小后再考慮手術。選擇先放化療的原因,并不是外科切除不了,而是為了最大可能降低根治手術以后的復發率,把放化療放在手術前做,不失為一種良好的策略,這一點有隨機對照研究證實,具備充分的循證醫學證據。
如果醫生僅因為手術有點難做或自身技術有限而否認手術的可能性,未免有點武斷。如果患者因為聽說身邊食管癌手術后復發失敗的案例而拒絕手術,站在醫生的角度講,會非常遺憾。
不管怎樣,找有經驗的胸外科醫生評估手術的可能性,是所有食管癌患者在確診后都應該積極實施的重要環節,而不論內科醫生或者放療科醫生是否推薦。
補救性手術:一些局部晚期的食管癌做了根治性放化療,在隨訪期間出現了局部或區域復發,對于還能否再手術,學術界近年來存在一定的爭議,按照規范、指南,醫生拒絕再手術合情合理,但是小規模的報道認為這樣的手術仍然有意義,存在再次根治的可能,推薦去大型醫院且具備豐富食管癌手術經驗的中心進行診治,我個人推薦只要外科技術上可切除,病人身體又能耐受,仍可選擇手術。
因為有很大一部分食管癌選擇根治性放化療時,是因為起初被“錯誤”的告知屬于“晚期”,而從未被轉診至外科進行評估,還有一些患者因為“道聽途說”一開始拒絕本可以完整切除的手術,待疾病復發又別無他法時,才同意手術。這樣的手術被稱之為補救性手術。
一開始沒有選擇或不能手術的患者,做了根治性放化療之后,形成了一群獨特的患者亞組,當他們最終表現為殘存腫瘤再生或者局部復發,但又沒有遠處轉移,可供采用的后續治療辦法十分有限,重新放化療只適合新病灶,對于接受過放化療的原病灶,再放療效果并不好,因此外科醫生應該對這部分患者進行進一步細致評估,考慮是否采納補救性手術。
以下幾種情況是食管癌手術的禁忌:
1. 頸段食管癌:食管癌病變的上緣距離門齒在15-20cm之間;
2. 中段食管癌侵犯支氣管或者主動脈:侵犯支氣管可通過氣管鏡或者超聲氣管鏡評估,侵犯主動脈通常通過增強CT或者核磁判斷,比如食管癌與主動脈的包繞角度大于90度,往往提示需要核磁進一步評估,了解兩者之間的脂肪間隙是否尚存在;
3. 合并氣管食管瘺:腫瘤侵犯氣管,無法切除干凈;
4. 肝轉移:通過血行轉移至肝臟,預后很差(單發的肺轉移,未必是手術的禁忌,只要肺轉移也能同食管癌一并切除,以我個人的經驗來看,建議積極手術);
5. 高齡:年齡早已不是手術的限制,過去認為70歲以上的食管癌手術就需慎重,因為微創手術和監護水平的進步,目前只要身體耐受度尚可,85歲以內都可以考慮手術;
6. 合并有嚴重心肺肝功能障礙的:慢性心衰,重度COPD,中重度肺纖維化等,中重度肝硬化;
……
總結一下,確診食管癌后,所有患者都應該積極找外科醫生評估手術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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